先是,吴侍御有女甚美,未嫁而丧二夫,故十九犹未醮也。上元游十王殿。时游人甚杂,内有无赖贼窥而艳之,遂阴访居里,乘夜梯入,穴寝门,杀一婢于床下,逼女与淫。女力拒声喊,贼怒,亦杀之。吴夫人微闻闹声,呼婢往视,见尸,骇绝。举家尽起,停尸堂上,置首项侧,一门啼号,纷腾终夜。诘旦启衾,则身在而失其首。遍挞侍女,谓所守不恪,致葬犬腹。侍御告郡,郡严限捕贼,三月而罪人弗得。
侍御:官名。“御史”的别称。明清属都察院,职称有左右都御史、左右副都御史、左右佥都御史、监察御史之别。
醮(jiào):女子嫁人。
上元:元宵节。
阴访:暗中查访。
穴:打洞。寝门:卧室的门。
诘旦:诘朝,第二天早晨。
不恪(kè):不慎重。恪,谨慎,恭敬。
郡:此指郡衙。明清两代指知州、知府一类地方官的衙署。
先前,吴侍御有个女儿,长得很漂亮,先后定了两家婚事,都是还没过门丈夫就死了,所以十九岁了,还没有嫁出去。正月十五元宵节,她去逛十王殿。当时游人很杂乱,其中有个无赖暗中看上了她的美艳,便悄悄侦查了她的居处,趁着夜黑乘梯子跳过墙,又在寝室门口挖洞钻进去,先在小姐床边杀死一个小丫环,接着便想强奸小姐。小姐拚命抗拒,大声呼喊,无赖急眼了,也把小姐杀了。吴夫人隐约听到喧闹声,喊丫环前去察看,丫环看见小姐身首异处吓坏了。这时全家上下都惊动起来,把小姐的尸身停放在厅堂上,把头放在她的脖颈旁,一门老少哭哭啼啼,闹腾了一夜。等到清晨,揭开覆盖小姐尸首的被单时,却发现尸身还在而头没有了。主人把所有侍女都鞭打了一顿,认为她们没有尽责守护,致使小姐的头颅成了野狗的腹中之物。吴侍御把杀人的案子报告了郡守,郡守严命衙役限期捉拿凶手,三个月过去了,凶手仍是没有抓到。
渐有以朱家换头之异闻吴公者。吴疑之,遣媪探诸其家。入见夫人,骇走以告吴公。公视女尸故存,惊疑无以自决,猜朱以左道杀女,往诘朱。朱曰:“室人梦易其首,实不解其何故。谓仆杀之,则冤也。”吴不信,讼之。收家人鞫之,一如朱言,郡守不能决。朱归,求计于陆。陆曰:“不难,当使伊女自言之。”吴夜梦女曰:“儿为苏溪杨大年所贼,无与朱孝廉。彼不艳于其妻,陆判官取儿头与之易之,是儿身死而头生也。愿勿相仇。”醒告夫人,所梦同。乃言于官。问之,果有杨大年,执而械之,遂伏其罪。吴乃诣朱,请见夫人,由此为翁婿。乃以朱妻首合女尸而葬焉。
左道:邪道,邪术。
鞫(jū):审讯。
决:决断,判断。